1 合同起草/撰寫
為委托人提供合同知識的法律咨詢、法律講座,增強委托人合同意識和提高當事人制作、簽訂合同技巧,為委托人提供各類標準合同文本,根據委托人業務特點,為當事人制作或者修訂預制合同、格式合同,根據當事人業務需要,和隨時起草非格式合同文本。
2 合同審核/修訂
要審查合同如何成立或者是否成立,如何生效,或者是否生效,有無效力待定或者無效的情形,合同權利義務如何終止或者是否終止,相應的合同約定或者條款會產生什么樣的法律后果,會產生什么樣的民事法律關系,什么樣的行政法律關系,什么樣的刑事法律關系。
3 合同談判/取證
參與委托人合同談判的策劃,為委托人提供法律風險分析意見和談判技巧的建議,協助或者代理委托人進行合同談判,對談判中的分歧和爭議,為委托人和對方當事人協商,提供法律意見,根據對方方當事人提出的格式合同,為委托人提供修改意見.
4 合同訴訟與仲裁
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者訴訟是指在合同簽訂后,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合同變更、合同解除、合同異義解釋、合同爭議處理方案、合同糾紛調解、仲裁或訴訟階段等由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合同是預防風險的盔甲;合作是各方共贏的紐帶。
5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是雙方或數方確定各自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雖不等于法律,但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管理全過程就是由洽談、草擬、簽訂、生效開始,直至合同失效為止。不僅要重視簽訂前的合同管理,更要重視簽訂后的管理。
6 合同簽約見證
依法對自己親身所見的法律事實和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一種活動。例如,外國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與我國公司、企業簽訂重大經濟、貿易、技術合同時,雙方當事人往往要求我國律師給予見證。有很強的法律規范性和原則性。
7 律師函服務
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制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對象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對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
8 書面法律意見
律師以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法律詢問,應當注意為咨詢者提出的法律問題作出準確、肯定、有法律依據的回答,為咨詢者的決策提供具體、明確、可靠的參考意見。其內容包括向咨詢者提供法律依據、法律建議以及解決問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