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及時、準確地公開發布。在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時代,瞬息萬變的信息,已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決定因素。尤其是在征地拆遷中,“政府信息公開”是為了保障公民依法獲取政府信息,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但是,由于種種原因行政機關不愿意主動公開已有的信息,或者因違反法定程序進行征拆活動,根本未制定或取得相關文件,我們可以采取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去獲取證據材料。
本案中,原告向被告郵寄了關于公開涉案房屋涉及房屋征收相關信息的信息公開申請,被告收到原告郵寄的信息公開申請,在規定的20個工作日期滿后既未向原告公開關于房屋征收的相關信息,也未給原告其他任何形式的答復。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原告在中恒信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的幫助下提起行政訴訟,最終,法院判決我方勝訴,確認被告未在法定期間內答復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為違法;判令被告對原告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
法院裁判觀點
本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條第一款、第十三條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并指定機構(以下統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除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應當公開。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方式。”故被告區政府具有對轄區內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的法定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除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政府信息外,設區的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涉及市政建設、公共服務、公益事業、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時間,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ㄒ唬┥暾埲水斆嫣峤徽畔⒐_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ǘ┥暾埲艘脏]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ㄒ唬┧暾埞_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ǘ┧暾埞_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ㄈ┬姓C關依據本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ㄋ模┙洐z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ㄎ澹┧暾埞_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姓C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ㄆ撸┧暾埞_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根據上述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首先應判斷申請人所需為何種信息,其次根據事實和法律對信息是否存在、是否屬于公開范圍、公開義務人為誰等作出認定,然后依照已經公開的履行告知義務,可以公開的提供政府信息或者履行告知義務,依據本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等等,作出相應的答復。
本案中,被告區政府于2022年8月15日簽收郵件,2022年8月15日應為被告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之日,被告至今未作出相應的答復,違反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的規定,且無其他延長答復期限的證明,被告沒有在法定期限內答復原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屬于未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該行為違法。被告的抗辯理由沒有相關證據證明,本院不予采納。原告的訴訟請求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予以支持。
法院判決結果
云南省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判決如下:一、被告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未履行答復原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為違法;二、被告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政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法定期限對原告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進行答復。